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steel Gate DL/T5013—95 主编单位: 批准部门: 1 总则 1.0.1为在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,确保质量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运行安全,特制定本规范。 1.0.2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(含拦污栅)的设计。 设计钢闸门时,尚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标准有关规定。 1.0.3水利水电工程的钢闸门,按其工作性质主要可分为: (1)工作闸门:系指承担主要工作并能在动水中启闭的闸门; (2)事故闸门:系指当闸门的下游(或上游)发生事故时,能在动水中关闭的闸门;当需快速关闭时,也称为快速闸门;这种闸门宜在静水中开启; (3)检修闸门:系指水工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等检修时用以挡水的闸门,这种闸门宜在静水中启闭。 1.0.4设计闸门时,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具备下列有关资料: (1)水利枢纽的任务和水工建筑物的布置; (2)闸门的孔口尺寸和运用条件; (3)水文、泥沙、水质、漂浮物和气象方面的情况; (4)有关闸门的材料、制造、运输和安装等方面的条件; (5)地质、地震和其他特殊要求等。 1.0.5闸门孔口尺寸和设计水头的选定,应符合附录A“闸门孔口尺寸和设计水头系列标准”的规定。 1.0.6本规范采用容许应力方法进行结构验算。凡未确规定的计算方法,只要能准确、可靠、简便地求得结构内力及应力,计算方法可酌情选择。 点此下载: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5013-95.doc |